就在当天的旁晚,冲了凉,照照镜子正想梳头,咦!我看见“29 February 2004”这几个字出现在我的眼前, 啊!!立刻冲到客厅给老公看看。我记得啦,当年我们参加了Astro主办的一个寻宝游戏-Walk Hunt。我们做了早起的鸟儿(Early Bird),提前报到,还得到免费酒店住宿一天。
最痛苦的是我竟然穿了一双高跟鞋去walk hunt。因为是老公全盘安排的,我也没多留意游戏规则,就这样走了一整天,连安慰奖都没有。。。。只得到一双又红又肿的脚。为什么当初我没想到要学学《我的野蛮女友》的女主角,和当时的男友(现在的老公)调换鞋子来穿呢?如果他肯的话,emmm。。。。喂,别发梦啦 :)